好消息来啦
今年,我区计划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万户
本地居民和稳定就业
外来务工人员均可申请
补贴金额标准为15元/平方米/月
当地居民户口低收入家庭
发放比例为100%
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70%

记者了解到,2021年,我区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相关事项都做了规定。《办法》规定,本地居民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含非当地户口新就业高校毕业生)均可申请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租赁补贴标准
1.租赁补贴面积标准为1人户20平方米,2人户40平方米,3人及以上户60平方米,补贴金额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5元。
2.租赁补贴根据家庭困难程度按比例发放,其中当地居民户口低收入家庭发放比例为100%,其他保障对象发放比例为70%。
3.租赁补贴金额=(补贴面积一自有住房建筑面积)×租赁补贴标准×发放比例。
4.申请租赁补贴的家庭自有住房按家庭所有成员名下在当地拥有的私有产权住房进行认定。住房面积按房地产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记载的住房建筑面积确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1年内转让房产的(含出售、赠与、被征收、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房产等),所转让房产面积计入自有住房面积。
申请租赁补贴需要以下条件
一、当地户口居民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家庭收入不超过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不能拥有机动车辆(残疾人专用车除外),家庭银行存款、有价证券总额不超过购买一套7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总价的30%,具体参照地(市)房产主管部门确定的普通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2.家庭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或在当地城镇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享受实物配租的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3.主申请人具有当地居民户口并且实际居住,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当地居民户口3年以上。
4.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
当地户口单身居民申请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申请人年满35周岁。
2.申请人为年满18周岁的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或优抚对象、烈属、特困供养对象、残疾人等。
3.申请人在当地城镇稳定就业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含非当地户口新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租赁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工作地公安部门发放的居住证。
2.收入不超过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标准。
3.在西藏自治区城镇稳定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在当地城镇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及以上且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4.本人及配偶在当地城镇无自有住房,且未享受其他方式的住房保障,享受实物配租的不再享受租赁补贴。
5.在当地城镇租房居住并办理租赁备案。
租赁补贴申请分为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和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信息系统在线申请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