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地区乡村振兴局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今年来,我地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不断深化改革,不断提高资源配置的有效性,推动我地区新发展阶段“三农”工作高质量发展。
聚焦责任落实,坚决扛起有效衔接政治责任。严格落实过渡期内“四个不摘”要求,加强工作衔接、政策衔接、机构队伍衔接,压紧压实地县乡村“四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一责任人”责任。
聚焦能力提升,不断加强干部学习培训。坚持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理论学习活动,共组织学习268场次,参与干部6500余人次,并切实做到将政策理论与实际工作有机结合。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培训乡村振兴干部200余名。
聚焦防止返贫,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紧扣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任务,重点监测脱贫人口收支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紧盯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和重大自然灾害等易返贫致贫关键因素,建立防返贫“一清单四台账”。截至目前,全地区通过持续帮扶消除返贫致贫风险134户463人。
聚焦稳定增收,持续打牢特色产业基础。持续加强扶贫产业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实施乡村振兴产业项目25个,投资3.24亿元,开工项目21个,2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
聚焦后续扶持,不断完善基础设施配套。制定各安置点后续扶持发展方案,完成3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薄弱环节统计,2021年落实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项目14个。落实扶持资金5284.4万元,加快补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基础设施、产业就业短板。
聚焦项目建设,强化衔接资金和扶贫资产使用管理。启动“十四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规划编制工作,初步建立总投资50多亿元的项目库。编制完成今年计划实施的8个示范村乡村振兴村居环境整治规划。今年实施的141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已开工122个。中央、自治区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05963.13万元,地区本级统筹整合资金3792.06万元,已全部下达至各县和行业部门;各县统筹整合资金2945.34万元,全部到位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
聚焦就业增收,持续推进稳定就业。培训农牧民群众4419人,就业2763人;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7407人,劳务创收9171万元。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吸纳农牧民群众2363人,劳务收入792.99万元,占用工总量的53%;400万元以下项目吸纳农牧民群众158人,劳务收入56万元,占用工总量的46%。
聚焦生态宜居,纵深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7县县城空气优良天数达到97%以上,主要河流、湖泊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巩固消除“无树户、无树村、无树单位”成果。6县污水处理厂全部建成,7县生活垃圾实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目标。建设生态苗圃18个、8479亩,让群众吃上“生态饭”。
聚焦村风民情,全力推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地区博物馆、新华书店、文化站等一批重点文化惠民工程相继建成,145个村居、58座寺庙实现书屋、广播电视全覆盖。组织实施对科迦藏戏、札达“卡尔玛”、古格唐卡(壁画)、普兰服饰等非物资文化遗产的深度挖掘和传承保护。阿里分工委遗址本体修缮和纪念馆修建工程对外开放,地区烈士纪念馆和撒让边防连遗址保护修缮工程启动实施。
聚焦生活富裕,不断增进群众福祉。落实投资67.96亿元实施民生十项工程,不断增强各族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7”等级医院创建扎实推进,“三个一批”救治率达100%,免疫接种率达99.83%,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5.06%,包虫病患者实现应治尽治。各险种参保总人数21.8万人次,五保老人有意愿集中供养率和孤儿收养率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