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阿里地区行政公署 推店365app下载安装_365bet体育注册开户_office365登陆账号没有反应

<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规划计划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 正文
        • 索引号:dqxsb/2018-00008
        • 发文字号:阿行办发〔2018〕122号
        • 发文机构:地区行署办公室
        • 名 称: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 公文种类 :质量监督
        • 发布日期:2018-09-04 17:13

        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阿里地区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04 17:13 浏览次数: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各局、委、办、处:

        《阿里地区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行署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阿里地区行署办公室

        2018年9月4日

         

        阿里地区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消费品是保障和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需求的物质基础,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的关键因素。为深化消费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我地区消费品工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68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84号)精神,结合我地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立足我地区特色优势资源,突出标准引领,创新质量供给侧,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学创新为支撑,不断扩大有效供给,改善消费品环境,创新体制机制,着力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不断提升我地区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激发企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内生动力,瞄准当前消费品市场的薄弱环节,以质量提升满足传统消费升级需求,以技术、产品、产业模式创新满足并创造消费新需求,保障基本消费、增加优质消费、抓住高端消费,以消费升级引领产业升级;坚持改革创新。加大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力度,加快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破除制度性障碍,最大限度取消市场准入限制,净化消费市场环境,发挥创新对标准化和质量提升的倍增效应;坚持标准引领。提高标准供给能力和水平,推动主要消费品标准由跟随者向创新者、领跑者转变。保障质量安全,推动质量提升,带动产业转型升级;坚持质量为本。深化质量为本理念,引导企业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弘扬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实施精细化质量管理,树立追求卓越的质量文化,打造优质品牌,推动消费品工业走以质取胜的发展道路;坚持开放融合。鼓励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和消费者更好地参与标准化和质量工作。加强交流与合作。

        (三)总体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一批竞争力优势的高原特色产品、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驰(着)名商标、不断扩大和创新质量供给,满足消费升级需求。消费品生产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着提高,企业质量发展内生动力持续增强。

        (1)健全消费品标准供给侧体系。加快建立政府主导一市场自主制定,协调配套的新型消费品标准供给侧体系,促进科技成果向标准落地,标准供给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2)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质量安全得到保障,消费品整体质量明显提升,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3)质量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企业质量主体意识显着提高,质量管理体系不断完善,企业员工职业素质、品牌文化附加值、市场营销能力不断增强。

        (4)品牌建设成效明显。力争新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3个,西藏着名商标3件,知名消费品品牌价值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家居装饰装修产品。围绕居民消费需求,针对家具、涂料、等家居装饰装修产品,严格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严格有毒有害物质、挥发性有机物限量要求改进生产工艺,强化质量管控。(地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行署国资委、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装服饰产品。适应个性消费、时尚消费、品质消费、品牌消费的发展需求,加快纺织、服装、鞋帽等传统产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创新创意设计能力。加快藏式服装服饰地方标准研究制定,鼓励和引导服装服饰产品生产企业注重发挥本土优势,壮大个性定制、规模定制,以精准设计、精准生产、精准服务赢得消费市场。(地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传统民族产品。加强对传统文化产品的品牌培育和保护,以藏香、藏毯、金属制品等民族特色产品为重点,引导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传承民族传统文化和技艺的文化产品生产企业,加快质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质量竞争力,推动传统文化产品产业化、规模化发展。加大对旅游企业和相关从业人员提供服务产品的质量监管力度。加大传统文化产品宣传展示力度。(地委宣传部,地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文化局、旅游发展委、行署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狮泉河海关、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四)食品及相关的产品。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推动传统食品产业化进程,开展糌粑、天然饮用水、特色瓜果蔬菜等产品地方标准体系研究,严格落实食品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等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要求和食品生产经营过程卫生要求等强制性安全标准生产要求。以肉制品、乳制品、青稞制品、食用植物油、天然引用水等为重点,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食品诚信体系和质量安全监测体系,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大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强化食品相关产品风险与伤害监测,开展食品用塑料包装袋、食品用纸制品等食品相关产品风险评估,逐步提升准入门槛。(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质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主要措施

        (一)发挥标准引领作用,形成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消费标准体系。紧扣消费品质量安全,严格实施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精简现行强制性地方标准,围绕做大做强特色优势产业,以绿色食(饮)品加工业、藏药业、民族手工业、节能减排等为重点,推动地方及其他部门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时引用标准和使用标准。逐步形成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相配套的标准体系。推动标准与科技协同,鼓励将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纳入标准,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等创新成果的标准转化力度。(地区科技局、卫生计生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强化企业质量和诚信意识。严格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引导和鼓励企业把握市场需求,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积极推广和运用精益制造、全面质量管理、卓越绩效等先进质量管理技术和方法。深入开展质量兴企活动,全面推行产品质量全过程监管办法,建立完善从产品设计、原材料生产及采购、生产加工、关键工序控制、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的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鼓励企业员工学习新知识、钻研新技术、使用新方法,加快培育紧缺型、创新型的高素质质量人才队伍。(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行署国资委、质监局、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消费品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取消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全面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开展以随机检查、对比评估为主的企业标准公开事中事后监管,将标准实施情况纳入质量信用记录,促进企业主动实施高标准、追求高质量,推动形成优质优价、优胜劣汰的质量竞争机制。加强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分类指导,组织开展综合标准化示范试点活动,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技术标准,严格按照标准生产经营,保证产品质量达标。(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农牧局、卫生计生委、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技术服务能力,加强质量技术基础工作。加快我地区标准化信息管理和数据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面向社会的标准化信息咨询服务工作机制,公开发布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则程序及采集信息,为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提供标准信息、标准体系构建及标准编制等服务,推动消费品标准的实施推广。推动在重点产业领域形成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体系,努力补齐我地区检验检测能力不足的短板。(地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质监局、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消费品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制定中长期品牌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质量奖励机制,激励企业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与模式。夯实品牌发展基础,利用品牌优势,扩大品牌产业链和品牌经营规模,做大做强品牌。大力开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切实加强对获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后续管理和建设,加强商标品牌保护,提高消费品商标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品牌文化建设,引导企业增强以质量和信誉为核心的品牌意识,鼓励企业合理制定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价值。支持企业参家国内外各类展(博)览会,支持品牌服务平台、品牌推广中心建设,提升品牌运营能力。建立健全品牌保护机制,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相结合,加大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推动建立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加大打击假冒伪劣违法行为力度。(地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行署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农牧局、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商务局按职责责任分工负责)

        (六)优化消费品市场环境。创新政府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消费潜力。落实《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藏政发〔2016〕32号),继续推广“先照后证”改革,降低准入门槛。扩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推动市场主体信息在行业部门间互联互享。建立消费品生产经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实行“随机抽查企业、随机抽检产品、随机选择检测机构”制度,对产品质量自治区级监督抽查合格的同一企业的同一规格型号产品,6个月不得重复抽查,推进消费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信息共享。建立消费品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加强消费品市场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风险监测、源头追溯、属地查处、信用管理的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协同监管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严厉打击电子商务活动中侵权假冒违法行为以及平台经营者包庇、纵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地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公安处、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税务局、人行阿里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强化消费维权保护。组织开展地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制度研究,探索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惩罚性赔偿、质量担保、销售者先行赔付和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制度。健全消费品质量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完善12315、12365、12312、12331、12301等投诉热线,推动投诉办结率逐年上升。开展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切实做好消费投诉举报调查处置和案件查办工作。强化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提升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消费者科学、合理、安全消费。(地区商务局、旅游发展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保障消费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完善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和消费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建立以预防为主、风险管理为核心的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逐步建立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机制,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工作,开展消费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及时做好风险预警和处置。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完善行政执法以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对消费品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刑事司法保护,加大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惩罚力度。深入开展执法打假行动,严查彻办质量违法答案要案。加快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以企业信用制度、信用信息系统,诚信自律活动为主要内容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框架。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信息征集和查询披露系统,实现企业质量信用监管信息查询、交流,在各部门间实现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开展消费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评价,根据企业质量信用等级对企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诚信企业给予表彰,在行政审批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对失信企业加大警示惩戒力度,实现多部门质量信用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营造良好的诚信环境。深入开展消费者质量安全教育,激发公众质量安全意识,提高公众消费维权能力。健全公众参与监督激励机制,完善有奖举报制度。(地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处、商务局、农牧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税务局、人行阿里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提升进口出口消费品质量。建立健全预防为主,防范在先的质量监管体系和重点领域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快速处置等工作制度,提高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加大进出口产品执法打假力度,保护消费者权益。积极培育我地区自产产品出口品牌,促进出口消费品提质升级,提升品牌价值。(地区商务局、狮泉河海关、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部门协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在消费品产业升级、科技创新、质量监管、市场监管、职业教育、财税金融等方面,加强沟通协调,各司其职,协同配合,进一步完善本行业、本领域标准化和质量发展政策和措施,共同抓好主要任务落实和重点领域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质量激励和约束制度,将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工作纳入政府质量工作考核范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各县人民政府,地区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处、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旅游发展委、行署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狮泉河海关、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公安边防支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强财税政策扶持。在财政、金融、科技等方面加大品牌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支持自主品牌发展。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向企业提供以品牌为基础的商标权、专利权等质押贷款。支持消费品领域标准化建设、质量基础能力提升、质量技术创新和应用推广,落实税收优惠、信贷支持政策,增强企业经营活力。(地区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商务局、卫生计生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狮泉河海关、普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加强消费品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组织实施消费品人才培养计划,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引导和鼓励大中型企业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培养企业质量领军人才。创兴人才培养思路,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对口援藏省市的人才培养支持,大力培养引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领域人才智力。组织开展消费品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和实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执法水平。支持行业协会、高等院校设立标准化和质量管理相关研究机构,培养高素质标准化和质量人才。提高人才待遇水平,促进人才成长。(地区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牧局、行署国资委、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舆论引导。开展质量文化建设,营造“以人为本、诚实守信、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为核心的质量文化环境,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广泛推广先进质量管理理念和方法,深入开展群众性质量活动。加强标准化和质量知识宣传教育和政策解读,倡导优标优质优价和绿色安全健康的消费理念。加大质量信息公开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提振市场消费信心。加强消费品质量提升法治宣传教育,普及消费品质量法律知识,引导消费者通过司法、人民调解等途径解决消费品侵权问题,提升依法维权、理性消费能力。(地委宣传部,地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行署国资委、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