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yj/2019-00014
- 发文字号:阿教字〔2019〕94号
- 发文机构:地区教育局(体育局)
- 名 称:关于印发《阿里地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 公文种类 :教育
- 发布日期:2019-05-10 13:09
关于印发《阿里地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13:09 浏览次数:
各县教育局,地直各学校:
现将《阿里地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抓好贯彻落实。
阿里地区教育局
2019年5月10日
阿里地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自治区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切实维护阿里地区教育系统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教育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边稳藏的重要论述和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的重要指示以及给隆子县玉麦乡群众的回信、致西藏民族大学建校60周年的贺信精神和在全国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四次、五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师生安全为中心的教育改革发展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区党委、政府以及地委、行署关于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打击震慑侵害校园、威胁师生安全的黑恶势力犯罪,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和社会环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提供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作
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和各县(校)的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根据各县教育局以及各级各类学校实际,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威胁师生安全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同时,认真
梳理学校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突出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和重要性,形成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长效机制。
(三)目标任务。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和教育教学规律,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严厉打击涉校涉生的黑恶势力,强化对青少年学生的教育管理,切实防范青少年学生被黑恶势力教唆、利用,防范校园欺凌或校霸伤害事故的发生,经过三年努力,阿里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取得显着成效,“平安校园”创建水平明显提高,校园周边环境和治安状况根本改善,广大师生的安全感明显增强。建立健全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工作机制和相关案件线索及时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握总体要求,突出工作重点,统筹谋划,精心组织。要强化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落实,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层层压实工责任。坚持一手保安全、护稳定,一手打基础、谋长远,确保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
(二)狠抓宣传发动。各校要结合实际,因校制宜,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站、制作宣传专栏、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开展的重要意义,让广大师生了解依法惩治涉黑涉恶事件的情况,增强广大师生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参与专项斗争,形成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三)强化法治教育。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要将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宣传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深入开展普法进校园、警校共育工作,加强法治副校长和法治辅导员给广大师生讲政治课的工作,引导学生明确法律底线、强化规则意识,增强发现和抵制黑恶势力的能力。
(四)突出防控重点。要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厘清工作思路,全面梳理黑恶势力可能危害师生安全和波及学校稳定的相关工作和环节,将涉黑涉恶势力可能非法介入的学校基本建设、物资设备采购、校园及周边安全、反恐防暴、禁毒防艾、校园欺凌等作为防控重点,严防死守,坚决将黑恶势力渗入校园、侵害师生的苗头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健全线索报告制度。线索排查是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
项斗争能否取得预期效果的前提和基础,是扫黑、除恶、治乱、防止校霸等工作的重要抓手,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要畅通举报途径,建立健全线索发现及时报告制度。建立扫黑除恶打非治乱和防止校园欺凌工作台账,详细录入每条线索的来源渠道、获得时间、主要内容,充分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将危害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的涉黑涉恶线索第一时间报告公安、司法机关和上级教育部门,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六)强化部门联动。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要加强与当地公安、司法机关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在信息沟通、应急处置等方面强化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对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威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及早发现,及早处理。也要及时清查校内有无校霸、有无学生欺凌事件,杜绝校园欺凌事件。
(七)着力形成长效机制。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在严厉打击涉校涉生黑恶势力的同时,注重发现日常管理漏洞、工作薄弱环节和制度规范的空白短板,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落实有效工作措施,深入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形成及时打击和有效防范黑恶势力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地区教育局成立了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县(校)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对本县(校)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的统筹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指导和督办相关工作。各县教育局和各级学校主要负责人作为专项斗争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勇于担当、敢于碰硬,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提供有力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
(二)强化督导考核。将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纳入校园及其周边综治治理以及平安校园建设的考核体系,作为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校)逐一落实责任机构、责任人员,抓早、抓细、抓实各项工作。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全面评估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加大督査、督办工作力度,确保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取得实效。
(三)严格责任追究。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要建立健全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重视不够、组织领导不力、发现问题不及时、发现线索不报告不处理、整治不彻底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地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学校要结合专项斗争推进情况,及时汇总提炼典型做法,特别是加强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的成功经验,做好总结推广工作。
四、成立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格 桑 地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常务副组长:仁青巴桑 地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 斌 地区教育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拉巴次仁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延涛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梁 辉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洪春 地区教育局副局长、拉萨阿里高级中学行政主要负责人
白 姆 地区教育局副调研员
唐 浪 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党组书记
成 员: 才旺朗杰 阿里陕西实验学校党支部
书记、常务副校长
明玛顿珠 地区中学党支部书记、校长
达瓦次仁 拉萨阿里河北完全中学党
支部书记、副校长
次仁班久 噶尔县教育局局长
洛桑次培 札达县教育局局长
扎西顿珠 普兰县教育局局长
南加平措 日土县教育局局长
达娃卓玛 革吉县教育局副局长
边 巴 改则县教育局局长
易富强 措勤县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思政科,拉巴次仁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梅龙文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其成员如下:
森格元旦 教育局思政科干事
次仁卓嘎 教育局思政科干事
高 庆 教育局思政科干事
附件:《阿里地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阿里地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印发
附件:
阿里地区教育系统开展扫黑除恶打非治乱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为了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大力实施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建章立制,明确重点,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扰乱、影响学校正常秩序和育人环境的黑恶势力犯罪,坚决查处为黑恶势力提供庇护的公职人员,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坚决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现制定教育系统“扫黑除恶打非治乱”规章制度如下:
一、排查整治重点
(一)侵占学校公用财产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学生欺凌行为。
(六)干扰、阻扰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七)各类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等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
二、安全防范措施
推进学校安全“三防”标准化建设,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活动,健全校园防控体系,严防发生侵害师生人身安全恶性案件,严防因校园安全问题引发敏感事件。
(一)加强人防。深入推进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各中小学校全部开设安全教育课,每年至少举办1期安全培训班,普及师生安全知识与防范技能。加强校园安保队伍建设,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门卫制度进出人员登记等制度,禁止未经许可人员进出校园,严防将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带入校园。
(二)加强技防。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标准,配齐电子监控、联网报警设施,校园安全电子监控覆盖学校门口、周边围墙、教室、办公楼、图书室、操场等重点部位。学校门卫值班室设置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属地接警中心联网。
三、工作联动机制
(一)信息沟通机制。学校抓好各种苗头性安全信息的收集梳理分析,加强情况报告和通报,提前预警;联合公安部门落实“一校一警”制度。
(二)法治副校长机制。学校聘请配备法治副校长,寄宿制学校实行法治副校长驻校制度,建立学校法律顾问制度,法治副校长定期参加学校办公会、家长会,督促指导学校和家长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
(三)联网监控报警机制。将校园视频监控系统、一键式报警等装置接入当地公安机关、教育部门监控平台,建立校园安全网上巡查系统,提升监督检查效能和应急反应能力。
(四)信息报告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全面进行线索摸排,动员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检举揭发涉校黑恶犯罪行为和嫌疑人。学校将发现掌握的线索建立台账,一旦发现涉黑势力侵害师生财产安全,或拉拢、胁迫、诱骗学生参加黑恶势力犯罪的,第一时间向当地教育部门和辖区派出所报告,及时有效处置。
(五)排查、移交、报送制度。畅通线索举报渠道,对群众实名举报的,及时移交反馈,学校与纪检、公安、检查、法院、司法等部门信息共享、集中研判,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5个工作日内移交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并积极配合查处。